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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地税局“四个强化”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7-11-15来源:监察室浏览次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市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及局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强化重点巡查。围绕省局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向基层延伸,开展重点巡查。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巡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纪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强化执纪审查。分类处置信访举报和上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小问题或苗头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强化监督考核。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市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区县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开展主体责任约谈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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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1-24 08: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