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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知识
发布日期:2018-04-10 14:30来源:基金费处浏览次数: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2、社会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社会共济。社会保险按照大数法则,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互助共济,集合社会多数人的力量,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广,统筹层次越高,资金调剂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会越强。二是责任分担。社会风险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个人、用人单位、国家都应承担社会保险责任。参保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用,以满足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国家作为社会保险的后盾,也承担着社会保险资金供给责任。三是政府主导。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参保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政府负责组织推动社会保险组织和运作,并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

3、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答: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用既是自身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也是应尽的义务,劳动者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5、我省地税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有哪些?

答:我省各级地税机关目前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6、缴费单位如何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1)登记。缴费单位首先必须到所在地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到地方税务机关建立缴费关系。

2)申报。缴费单位按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时间,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应缴数额。

3)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及应缴数额进行核定,地方税务机关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核定数额作为征收依据。

4)缴费。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数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可采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上门申报和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申报缴费。

7、单位职工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8、缴费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首先必须到所在地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个人可选择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有以下方式:可采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自助办税机自助缴费、银行柜台缴费、电子税务局缴费和银行批扣缴费。

9、用人单位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前,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

10、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延期申报缴纳?

答: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用人单位不能避免和控制,可以延期办理缴费申报。但应当自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1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答: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2、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1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如何处理?

答: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1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5、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减免?

答。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16、社会保险费能否税前列支?

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在税前列支。

17、国家对社会保险费费率有何规定?

答:养老保险费率由国家统一规定,各省不得自行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省级政府降低费率需报经国务院批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由各地级市政府自行确定,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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