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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事项
发布日期:2018-06-08来源:网站留言浏览次数:

咨询内容:

我是上海的一家建筑单位,在合肥有一个建筑工程,开票后在合肥当地预缴税款,在合肥交完税后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的人员没有在电脑里做反馈,结果上海财税网上缴销不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为此事特地又跑了一次合肥包河区税务局,结果现在上海还是缴销不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经核实是因为合肥包河区地税没有反馈,此事能不能请包河区的地税在电脑上操作一下,或者在我司人员办事的时候是不是就应该告知一下呢,为了一张外经证我们已经跑了二次了,请告知一下地税的电话。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请您企业相关人员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和预缴发票至合肥市包河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反馈事宜。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8-06-08 16:18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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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6-11 09: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