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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征地方教育附加
发布日期:2018-03-31 19:22来源:be365备用网址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征地方教育附加
申请条件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办理自助办税服务机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全国通办窗口送达网上查询邮寄送达
是否支持预约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服务对象免填单年审年检是否支持网上支付特别程序数量限制
0次四级缴费人(实名认证用户)
1次二级缴费人(非实名认证用户)
申请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1.网上办理在线填报。2.窗口办理需盖章或签名,内容填写完整。
《就业创业证》1.网上办理上传原件的电子件;2.窗口办理提供复印件,要求复印件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盖章或签名。
审查标准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办理。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结果样本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有效期限依法确定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办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7号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be365备用网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法〔2017〕1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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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4-28 10: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