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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安排续签
发布日期:2018-03-30 12:01来源:be365备用网址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预约定价安排续签
申请条件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后自动失效,企业申请续签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续签申请。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服务机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全国通办窗口送达网上查询邮寄送达
是否支持预约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服务对象免填单年审年检是否支持网上支付特别程序数量限制
1次一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 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2)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3)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申请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书》1.窗口办理时,纳税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表单和对应的纸质资料。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除明确要求报送份数外,均报送一份。

 

提供执行现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报告
现行预约定价安排所述事实和经营环境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
续签预约定价安排年度的预测情况等相关资料
审查标准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之日前90日内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有效期限依法确定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备注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申请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应同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和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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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4-23 1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