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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登记
发布日期:2018-03-30 11:15来源:be365备用网址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停业登记

申请条件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暂停经营的。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服务机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是否支持预约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服务对象

免填单

年审年检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特别程序

数量限制

1次

二级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停业复业报告书》2份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格。 

2.窗口办理时,纳税人需提交签字确认的表单和对应的纸质资料。 

3.窗口办理时,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收存。

 

 

未按照“两证整合”登记制度设立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审查标准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停业前办理停业登记。

2.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办理延长停业登记。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税务事项通知书

结果样本

税务事项通知书

有效期限

依法确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办理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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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4-19 11: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