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手机版微博微信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办税服务 >> 办税事项指南 >> 报告类 >>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发布日期:2018-03-30 11:18来源:be365备用网址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申请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了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在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后,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的事宜。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服务机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是否支持预约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服务对象

免填单

年审年检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特别程序

数量限制

1次

一级

遗失了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申请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1.窗口办理时,纳税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表单和对应的纸质资料。                        

2.窗口办理时,原件收回;各项资料除明确要求报送份数外,均报送一份。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

 

 

审查标准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税务登记证件

结果样本

税务登记证件

有效期限

依法确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办理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

备注

因“多证合一”后税务登记证件使用较少,故不再做网上办理。

 

 

分享到:0
 
版权所有:be365备用网址 主办单位:安徽省地税局办公室 域名:www.www.fhmzgy.com 备案号:皖ICP备07500265号-1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网站标识码:3400000014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4-19 12:02:02